南京首套房贷款已结清,再买一套房,契税是否仍然享受首套房税率?
在南京,首套房认定标准比较宽松,采用的是"认贷不认房"政策。也就是说,只要你名下没有正在还贷的住房贷款,即使名下有其他住房,也依然可以享受首套房待遇。
根据南京的相关政策,如果你名下已经有一套房,即使第一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,再次购买住房时契税税率依然是首套房税率。具体来说,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,契税税率为1%;9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,契税税率为1.5%。
相比较而言,二套房契税税率比首套房高出0.5%。以一套90平方米的住宅为例,首套房契税需要缴纳9000元,而二套房契税则需要缴纳13500元。
南京采用"认贷不认房"政策,主要目的是为了支持刚需购房者,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。即使你名下有多套住房,只要没有正在还贷的住房贷款,就依然可以享受首套房待遇,以减轻购房者的负担。
二套房契税税率计算公式:
契税=住宅销售价格×1.5%
例如,一套90平方米的住宅,售价为100万元,则契税金额为:
契税=100万元×1.5%=15000元
各位看官,你们怎么看南京的首套房认定政策?欢迎留言分享你们的观点~